国科企金便字[2013]26号
各有关单位: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印发的《科技部 财政部关于201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立项的通知》(国科发计[2013]583号)。为做好201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 金(以下称引导基金)项目合同的签订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通知本地区获得2013年度引导基金项目立项的 创业投资机构,登录到引导基金项目网上申报系统(http://168.160.193.114:8081/guidefund)下载合同文本,并根据网 站中合同下载和打印说明进行操作; 二、本次签订的引导基金项目合同分为风险补助项目、投资保障项目、投资保障(投资后)项目三类合同;合同签订方包括甲方(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乙方 (创业投资机构)、丙方(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和丁方(拟投资企业,仅限两类投资保障项目合同); 三、合同条款为标准条款,请认真阅读,并核对单位名称、资助金额等是否正确; 四、投资保障项目合同需先经我中心对乙方与丁方签订的《投资协议书》、《辅导承诺书》电子文档审核通过后,再打印并加盖公章作为合同的附件; 五、风险补助项目合同一式三份,投资保障项目合同(含两个附件)一式四份,投资保障(投资后)项目一式四份由各方加盖公章,盖章顺序依次为创业投资机 构、拟/已投资企业(仅限两类投资保障项目)、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六、请你单位汇总本地区引导基金项目合同,于2013年10月31日之前邮寄到创新基金管理中心。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二区甲18号金融 发展处;邮编:100045,联系电话:010-88656286、010-88656287。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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