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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项目申报
关于做好2012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组织2012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项目申报工作通知的要求,现将海淀区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一)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及优化项目

 

  
    1、技术进步项目。重点支持中小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形成新产品的技术改造(简称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项目);开发和申请专利(简称专利补助项目);购置研发设备、仪器、软件,改造相关场地及设施,提升研发能力(简称提升研发能力项目)。

 

  
    2、专业化发展项目。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增强为装备、汽车、船舶、钢铁、有色金属、石化等行业以及军工企业的协作配套能力,提高专业化发展水平的技术改造项目。

 

  
    3、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项目。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应用、生产节能减排产品,或者为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而进行的技术改造项目。

 

  
    4、增加就业岗位项目。重点支持产品有市场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增加就业岗位的填平补齐技术改造项目;增加就业岗位的农产品深加工项目;中西部地区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项目;挖掘和保护民族特色传统工艺和产品项目。

 

  
    5、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围绕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发展新兴产业及其配套企业的建设项目。

 

 
    6、提升企业管理水平项目。支持中小企业在日常办公、财务、库存、生产过程控制、销售等方面应用宽带和信息技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二)改善中小企业服务环境项目

 

  
    1、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项目。重点支持为满足小企业创业发展所需场地,改造现有厂房以及相应的公用工程、公共服务设施,新建、扩建小企业创业标准厂房等。

 

  
    2、服务企业和机构改造项目。重点支持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质量、信息、集中治污减排等专业服务的服务企业和机构进行改造升级;支持主要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物流企业仓储条件改造和物流信息平台建设。

 

  
    二、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单位登录中国中小企业信息(www.sme.gov.cn),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填写和提供有关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及相关电子版材料于8月17日前报送至海淀区经济和信息化办公室,超过规定时限上报的不予受理。纸制申报材料如为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电子版材料发送至bjhdisa@163.com. 企业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海淀区经济和信息化办公室在确保项目材料真实、准确、有效的基础上择优推荐。

 

  
    三、装订要求

 

  
    每个项目的申报材料按附件4《项目申报资料的要求》顺序装订成册,A4纸打印胶装,一式五份。

  
    请将以下申报材料中的电子版于提交纸制材料前发送至信息服务业协会邮箱bjhdisa@163.com

 

  
    1.封面:专项资金申请书(系统生成)

  
    2.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系统生成)。

  
    3.企业基本情况表(系统生成)。

 

  
    四、申报受理

 

  
    受理单位:海淀区经济和信息化办公室

 

  
    受理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路8号郦城工作区418室(北京市海淀区信息服务业协会)

 

  
    联系人:吴超睿 安思思 王睿 候硕 李峰

  
    联系电话:88499030 88499031 88498391

 

  
    附件1:工信部《关于做好2012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

  
    附件2:经信委《关于做好北京市2012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3:《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附件4:项目申报资料的要求

   
                                                      北京市海淀区经济和信息化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