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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模式及问题探讨

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模式及问题探讨
 
中国科学院武汉分院 杨宗军
 
 
    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是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的主要方式,是科学技术与经济建设相结合的重要纽带。科学技术只有应用到经济活动中,形成高新技术产品或产业,实现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实现资源成本最低化和生态环境破坏最小化,其成果转化转移才算成功实现。
 
    我国科研机构尤其是国有科研院所经过多年发展,科研水平得到明显提升,综合实力不断增强,积累和沉淀了较为丰厚的科技资源。这些机构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实现我国经济发展方式根本转变方面有很大潜力。
 
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是科研机构与企业双赢之举
 
    科研机构有三大主要功能,即基础性原始创新、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发、科技人才培养。科研机构在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过程中处于“上游源头”位置,发挥着重要作用。而目前我国多数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严重不足,依靠自身技术创新实现节能降耗,减排环保的良性经济发展方式较为困难,因此需要借助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推进企业技术创新,提高科技含量,实现企业良性增长和发展。
 
    科研机构自身发展也需要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是科研机构贡献国家、服务社会,实现生存价值的重要体现;技术成果得到企业的有效应用后,科研机构在收获良好社会效益的同时,在经济上也能得到相应的回报,如国家政策惠及和资源支持,社会及企业支付的成果技术费用等;通过与企业合作,科研机构可以获取更多科技需求信息,进而从中选择新的科研课题或技术研发方向,使科研开发更好地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适应市场及企业的需要。
 
二、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三大模式
 
    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是指通过特定的方式和渠道,在科研机构与社会(包括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之间,经过协商协议,实施的一种双赢或多赢的科技合作创新活动。现阶段,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
 
    一是国家实施转化转移。如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承担的煤基合成油科研项目,是国家863计划项目和中科院知识创新重大项目,该项目所取得科技成果的转化就是在国家相关部委支持下,由中科院与山西省政府直接组织实施的。基于该项科技成果,山西省建设了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我国第一条煤基合成油生产线,这对我国燃油能源发展和安全有着战略性的意义。这种由国家直接组织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的模式,一般适用于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国家产业战略发展的重要原始创新或重大技术创新成果,适用于有关国家安全和国防建设等方面的成果技术转化转移。
 
    二是科研机构内部转化转移。该模式是指在某项科研成果和技术研发完成并在小试中试中获得成功后,科研机构自行组建企业实体,进行产品开发或产业化生产。例如,1984年,中科院原计算所(现为中科院数学与系统研究院)投资20万元成立了中科院联想控股有限公司。当时联想由11名科技人员组成,主要对原中科院计算所的科研成果和技术进行转化。到2005年,联想集团已拥有资产622亿元,累计向国家纳税75.5亿元,成为目前国内IT行业排名居首的高新技术企业。
 
    科研机构内部转化转移模式的优点在于研发和再研发力量比较强,成果和技术创新发明者直接参与企业创办,他们精通成果和技术研究研发情况,能及时进行成果技术转化转移后的改进和升级。劣势在于科研人员缺乏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经验,这种情况在企业组建初期更为明显,致使企业形成规模化生产的进程比较缓慢。这种科研机构内部转化转移模式适用于国内尚不具备生产能力的原始创新和高新技术成果的转化。
 
    三是外向型市场转化转移。这是科研机构成果转化技术转移的主要模式,具体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有偿转让形式。科研机构通过某种渠道或场所向企业有偿转让科研成果和技术,企业获得成果开发和技术使用权。
 
    企业委托形式。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委托科研机构进行某项科技研发和技术创新,科研机构按照企业要求完成科技研发和技术创新任务,交付企业验收投入使用。
 
    合作研发形式。科研机构与企业就某个项目或某项技术进行联合研发创新,一般来说,科研机构投入科技力量,企业投入资产资金,双方共担风险,共享利益。
 
    联合共建形式。这是一种长期战略性科技合作形式,对科企双方发展具有战略意义,如联合建立研发中心、研究所、实验室等,双方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科技副职形式。为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中组部、团中央、教育部等相关部委每年派出博士服务团,赴国家西部地区进行科技扶贫帮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科研机构、大学定期选拔优秀科技人员到地方政府或企业担任科技副职,该方式有效促进了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1985-2006年,仅中科院就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派出了1200余名科技副职,转化转移科技成果和技术3000余项,取得了良好社会和经济效益。
 
    科技咨询形式。这种转化转移形式主要是指针对大众科普知识或某一专项工作进行的科技咨询交流,如每年科技活动周举办的各种科技咨询活动,针对三峡水利工程组织的三峡库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专家咨询会等。
 
三、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工作急需强化
 
    目前,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工作得到快速发展,各级政府、科研机构和大学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06年,中科院实现科研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2000余项,合同金额13亿元,为地方企业形成销售收入512亿元,比上年增长21%,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得到同步提升。但就全国而言,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工作与国家经济发展和企业技术创新的现实要求相差甚远,自主创新和技术创新滞后仍是影响和制约我国经济及企业发展的瓶颈。因此,在进一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过程中应强化以下工作。
 
    一是提高各种科技展会、交易会、对接洽谈会等大型活动的实效。近年来,我国各种科技展会、博览会、交易洽谈会等活动较为密集,这些活动为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提供平台,建立渠道,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这类活动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如成果资料多、咨询交流多、意向协议多、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多,实现成果技术交易少,达成成果技术转化转移正式协议少,开展实质性科技合作少。出现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企业科技需求与展会、洽谈交易会提供的技术成果不相耦合,活动举办方事前对本地科技需求和成果技术提供方调研不充分,事后跟踪服务不到位,活动有很好的宣传造势,但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实效并不明显。
 
    二是要充分发挥科技中介机构的作用。我国现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6万多个,从业人员约110万人,这些中介机构普遍存在主业不饱和现象,通过中介机构实现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的数量、质量有待提高。
 
    究其原因,中介机构服务体系不健全、功能不完善是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如,科技供需信息集散渠道不多,没有形成广泛丰富的信息集散平台;技术评价系统不健全,评价方法、指标、结论欠缺;市场分析预测能力不够,包括市场需求分析、发展趋势预测、收益评估等;专家咨询系统不完善;售后服务跟不上,包括协调组织技术培训,协调解决各种售后问题。
 
    同时,中介机构取费难、回报少也是制约其发展的重要原因。目前,中介机构收取成果转化中介费用,没有得到社会充分认知和肯定,一些单位或个人通过中介获取信息后,绕开中介直接与供方或需方联系,使中介机构劳而无获;即使有所回报,其投入产出效能严重失衡,影响中介机构积极性,制约其发展。
 
    三是提高科研机构满足社会及企业现实科技需求的能力。目前,我国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是:科研机构已有的技术成果与现阶段市场及企业需求不相吻合,形成供需错位;市场和企业需要的成果技术,科研机构不能较快满足,形成供不应求。
 
    而要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科研机构以市场和企业科技需求为导向,调整科研方向,特别是应用性研究要与市场和企业需求接轨。同时要避免出现这种情况,即一些科研成果和技术在实验室获得成功,而小试中试实用检验不够全面充分,实现转化转移后达不到预期效果,使企业及科研机构遭受损失,对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工作产生不良影响。
 
    四是提高企业创新意识、技术水平和综合实力。海尔集团从一个靠负债度日的街办小厂迅速成长为我国发展速度最快、发展质量最高、发展规模最大的家电企业,其成功的奥秘就是创新。企业只有树立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产生创新愿望和创新的迫切要求,才能去追求和实施创新。
 
    目前我国部分企业技术力量薄弱,员工科技素质低下,无法使用和驾驭科技成果和高新技术;部分企业实力不强,资金紧缺,特别是中小企业表现更为明显,影响企业引进吸收先进科技成果和技术,制约企业技术创新和发展。要扭转这种不利局面,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只有依靠创新和创新精神。
 
    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创新型国家的大背景下,时代和社会为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提供了机遇和挑战,在各级政府、科研机构、大学、企业共同努力下,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工作必将创造新的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