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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转移知识
我国技术转移中介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技术转移是国家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核心环节。只有通过技术转移,技术才能得以传播、扩散和应用。目前我国对技术的研发给予了足够关注,但对于技术转移的重视程度则不够。在技术创新体系中,大学或研究机构是技术的提供者;企业是技术的使用者;技术转移中介机构是连接技术提供者与使用者的桥梁,是促进创新的催化剂。因此研究如何促进技术转移中介机构的发展,对我国加快技术转移的步伐,落实科技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在我国建立创新型国家的历史进程中,技术转移效率低仍然是制约技术创新能力发展的瓶颈。从全国范围来看,1985—2006年,我国300余万项的专利成果实际转化率不足20%。在高校领域,我国虽然每年取得的科技成果在6000~8000项之间,但真正实现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的还不到1/10。归纳我国技术转移中介机构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管理体制尚不健全

    当前在我国已经有很多形式不同的技术转移中介机构,例如自1990年以来,我国已建成大大小小技术市场400多个;由政府和企业投资建设的企业孵化器(或称为创业服务中心)发展到了500多家;各地的生产力促进中心也已有1000多家;科技咨询评估机构达到13000多家。这些中介机构在地理上分布较为分散,各自为阵,鲜有互相的信息沟通与共享,缺乏统一的管理。这样一方面使资源得不到有效共享,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另一方面使得一些有未来市场前景的新技术在转化时遇到了地域限制。另外,我国的中介机构多属政府的官办机构,还是以行政管理的方式开展工作,容易产生大量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行为,引发不正当竞争,导致部门间的利益冲突,而相应的中介法律法规还没有健全,技术市场的监督机制与奖惩评定制度等还未建立。技术转移中介机构的管理体制需要逐步完善。

2.在科技体系中的地位有待加强

    新兴的科技体系由三个层次组成:第一个层次是以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为主体的科学研究体系;第二个层次是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开发体系;第三个层次是以中介服务机构为主体的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技术转移中介服务体系一头联系着复杂的科学技术研发,一头联系着激烈竞争的市场,它承担着联系科研机构与企业并弥补它们之间缝隙的任务,故是三个层次中的重点。目前,技术转移的重要性一直被忽视,研究机构的一些科技人员不愿意进行科技成果转化,这正是由以前社会对科研工作者在学术成就上给予极大的荣誉,而不关心其研究成果所带来的经济价值所导致的;另外,技术转移中介机构很多是科研院所或企业的附属单位,受科研机构或企业的管理,其地位始终居于两者之下,被技术创新体系的其他主体所轻视,导致技术转化过程中出现利益摩擦时,中介机构缺乏应有的“威信”来解决冲突,其决策不能使科研机构与企业所信服,技术转移中介的作用得不到充分的发挥。

3.机构工作人员综合素质不高,专业服务功能单一

    技术转移中介机构工作人员的素质决定其服务的质量。技术转移本身是一项非常专业的工作,往往需要具有技术、营销、法律专长和有良好产业联系的人员所构成的群体来承担。而我国技术转移中介机构的人员都达不到技术转移中介工作所要求的水平。“高、精、尖”复合人才的缺乏使得目前技术转移中介机构的服务单一,集中于技术信息的集散功能,且所提供服务的专业化程度较低,未能达到一定的深度和广度。

                                                                                           
                                          -----摘自《促进我国技术转移中介机构发展的途径研究》作者:和金生,等